随着元旦的临近,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实施也进入倒数,那么2013年我们该如何开车呢?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交警部门获悉,根据车驾管新规和新的交通违法记分标准,不少市民担心的违法处理横跨新规实施前后、报了名学车新规是否会有调整?昆明交警部门推出的公安部新规解读百问上都有了答案。根据新的交通违法记分标准,老驾要改改自己闯黄闪、跟车急、开车打电话等坏习惯,还应养成行经人行道主动避让行人、避让校车等好习惯,否则新的记分标准会毫不留情地扣你的分。值得注意的是: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为12分。如果在一个周期内驾驶人没有及时处理、交罚款,记分将累计到下一周期。
关键词:违反交通信号灯
闯红灯3分提高到6分
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
解读:闯红灯严重扰乱交通秩序,不仅危害大,而且导致交通事故的几率和导致人员死伤的几率高。据统计,2012年上半年,全国交警部门查处因闯红灯交通违法比2011年上半年上升32.5%。2011年,全国因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共4768起,造成1175人死亡。因此,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而且按照公安部(123号令)规定,闯两次红灯就会累计达到12分,交警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闯灯免罚两条件缺一不可
规定:对“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的,经调查核实,属于交通信号灯设置原因导致的,经过行政复议后可依法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
解读:驾驶人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规定,免罚有两个先决条件:第一,确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第二,属于交通信号灯设置原因导致。
黄灯亮时已过线可继续通过
规定:抢黄灯,驾驶人将被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
关键词:驾驶习惯
在直行车道强行变线行驶要扣分
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效率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记3分。
解读:直行车道违法左右转属于不按规定车道通行,在高速公路、城市效率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行,驾驶人记3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行经人行横道不让行人记3分
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解读: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有特别的通行权利。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开车接打电话记2分
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
解读:交警表示,开车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影响发现和判断、处置能力。
高速公路上不系安全带记2分
规定:驾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效率路上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一次记2分。
解读:汽车高速行驶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避免或减轻驾驶人和乘客受到的碰撞伤害。
关键词:违法记录
记分累加
一次涉及两个以上违法
如果驾驶人的一次违法涉及了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将被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记分周期
按初次领证月起算12个月
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为12分。记分周期以每位驾驶人驾驶证上的初次领证日期算,一年一记,如某人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01年8月13日,那么他的记分周期就是每年的8月13日至次年的8月13日。
违法处理
过期不理记分转到下一年
如果驾驶人今年有6分没及时处理、交罚款,那么这6分将被记入下一年。只要再有一次闯红灯或超速,12分就记满了,你就要被扣证重考理论,大型客货车司机还要被降级。
关键词:校车
不避让校车当心被记6分
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一次要记6分。
解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赋予了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的特别通行权利。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校车不得在载有学生时加油
规定: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一次记2分。
解读:加油站属于高危险区域,机动车在加油的过程中,可能会因机械故障或突发因素发生车辆燃烧甚至爆炸事故。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差,紧急逃生、避险能力弱于成年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不熄火、挂空挡驾驶人不得离开驾驶座位,违者处200元罚款,记2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部分》一次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效率路上超速20%以上,或在高速公路、城市效率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超速50%以上。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超员20%以上的。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员未达20%,驾驶货车载物超载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效率路上超速未达20%;或在高速公路、城市效率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或驾驶其他机动车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
一次记3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效率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未达20%,或驾驶其他机动车超速未达20%的。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员未达2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