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男子朱某某一次次参加驾校考试无法通过,心灰意冷之下听信驾考报名点杨某某的话,交付4100元,在未完成全部考试的情况下,拿到了杨某某提供的一本驾驶证。直到朱某某行车时发生事故,经核查才发现,他的证是无效的假证!2017年10月17日,涉嫌诈骗的杨某某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2014年至2016年2月,被告人杨某某在位于本市蜀山西二环路与长江路交口福乐门广场1241商铺内开设驾驶员培训报名点。杨某某虚构可以在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通过的情况下,保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骗取5名被害人共计57100元。
其中,被害人盛某某未参加培训、考试,直接交付17000元,便拿到了杨某某提供的机动车驾驶证。然而,不用考试,花钱就能“包通过”驾考的说法,显然是杨某某的谎言。
近日,本案在蜀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杨某某表示,他是找“黄牛”办的驾驶证,此前并不知道这个从“黄牛”处办的证是假证,是无效的。但公诉人当场辩驳了杨某某的说法。
公诉人认为,杨某某常年从事驾校培训报名工作,并了解基本法律常识,不可能不知道从“黄牛”处获取的驾驶证是不正规的。因此,杨某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不考试或不通过全部考试即可取得机动车驾驶员资格的事实,与多名被害人签订驾驶员培训合同,并向被害人提供虚假的机动车驾驶证,骗取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构成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杨某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并向被害人表示歉意,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