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开车就必须拿到驾照,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如果是“失驾”人士,又想开车应该怎么办呢?答案当然是不可以,不过还是有不少人会铤而走险开车上路,对于这种情况,自然是严惩不贷!
Q:什么是“失驾”?
A:“失驾”人员,是指依法被剥夺驾驶资格的人。
不同于一般无证驾驶,“失驾”者曾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但因法定事由而被剥夺驾驶资格,一般来讲都属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过错,从而失去驾驶资格的人。
Q:什么行为会导致“失驾”?
A:1、酒后驾驶导致驾驶证被暂扣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2、醉酒驾驶导致的驾驶证被吊销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不得驾驶机动车。
3、交通肇事罪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吊销
因交通肇事罪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吊销的驾驶人,在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不得驾驶机动车。
4、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导致驾驶证被吊销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吊销。如驾驶人有多种准驾车型,在因驾驶其中一种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吊销驾驶证后,不得再驾驶任何类型的机动车。
特别提醒:你还可能被“失驾”
1、有些驾驶员因为驾驶证未换证等原因造成了驾驶证被注销
驾驶证未换证造成了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在重新恢复或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不得驾驶机动车。
2、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员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需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科目一学习,在考试合格取回驾驶证后,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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