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者业务办理
企业用户在通过企业主体信息审核后,登录平台,点击经营者业务办理。
二、企业车辆运输证申领
企业用户可直接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用户点击【我要办理运输证】进行许可申请办理,为便于企业申办,监管服务平台提供了批量车辆运输证申请功能。
(一)批量申报
1.管理办法阅读
用户在点击申请办理运输证后,监管平台将进入申办页面,企业申办人需仔细阅读《办法》,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办法要求”后,点击【下一步】继续办理。
2.车辆信息录入
申办人所申报车辆必须是申办人企业名下车辆。申办人下载车辆信息导入模板,按照模板要求录入申报车辆信息,完成后点击【上传车辆信息】,如车辆信息录入有误,监管平台将提示车辆异常信息,申办人下载异常车辆信息,更正后重新上传。点击【下一步】继续办理。
3.符合性承诺
根据办法要求,申办人勾选承诺,点击【确认提交】,完成申请。
4.上传车辆照片
批量上传车辆信息后,点击【我的申请】→【企业当前申请】→【上传照片】,上传照片。
上传4张照片,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照片上传。
(二)单个车辆申报
1.管理办法阅读
用户在点击申请办理运输证后,监管平台将进入申办页面,企业申办人需仔细阅读《办法》,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办法要求”后,点击【下一步】继续办理。
2.车辆信息录入
申办人所申报车辆必须是申办人企业名下车辆。申报人填写机动车行驶证信息,点击【下一步】,填写机动车登记证信息。
3.上传车辆照片
根据办法要求,申办人勾选承诺,输入验证码,点击【确认提交】,完成申请。
(三)重新上传照片
1.照片审核不通过,点击【上传照片】按钮,重新上传照片。
2.上传5张照片后,点击【提交】按钮,重新上传照片进行审核。
(四)车辆性质变更
用户完成信息申报后,监管服务平台将信息分别推送至有关部门联合审批,自申请提交5个工作日后,用户可在申请页面查看预审核结果。如申办人申请条件符合办法要求,监管服务平台将在提示申办人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申办人可前往市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变更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五)证件发放
注册登记为企业法人所有的车辆,申请人可在查询结果5个工作日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携带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车辆左前方45度拍摄的纸质彩色照片(白底,尺寸:长79mm×宽59mm),前往市交通运输委行政服务窗口(市公共交通局)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企业委托管理人员领取的,受托人携带其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和车辆左前方45度拍摄的纸质彩色照片(白底,尺寸:长79mm×宽59mm)前往市交通运输委行政服务窗口(市公共交通局),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六)证件管理
企业在取得运输证后,可登陆平台,对证件进行管理,包括根据办法要求进行变更、延续、终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