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摩托车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科目二考试共同完成,没有单独的训练和考试,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2.科目三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1]。所有考试项目必须一次性全部合格,才算过关。
3.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10日后方可重新预约考试。
4.考试结束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干扰他人考试。
5.考试结束后还要按工作人员指引,到指定位置签字确认考试成绩,不签字的,成绩作废。
6.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5次。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1]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考试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一)科目二考试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