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南宁市自治区公安厅、交通厅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出台,从培训、监管、考试等多个方面来看,南宁人考驾照将有不小的新变化。
今年6月,南宁市启动先培后付的新驾培模式,学员可以参加驾驶培训上一节课付一节课的钱,对教练不满意还可以随时更换教练,查实驾校存在违规现象可以拒绝付款。
目前南宁市驾培付费模式处于一次性付费和“先培后付”模式并存的局面。按照推进计划,今年11月第二批实行先培后付的驾校将达40家,包括各县所辖驾校。年底前,计划全市50%的驾校启动新模式;2018年底实现全市所有驾校“先培后付”服务模式的推行率达100%。
据介绍,现在去驾校报名,驾校早已不能在收钱后一张收据打发学员,而是需要跟学员签订由南宁市驾培行业协会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合同文本。这个合同不仅明确约定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学时单价等内容,也明确了驾校和学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运管部门会对驾校与学员签订的标准化合同进行监管,对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驾驶培训机构,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予以通报。
“南宁市驾培行业正在筹划建立行业‘黑名单’,对一些违规的教练进行管理。”南宁市运管处驾培科副科长周银河介绍说,《意见》要求运管部门及时查处教练员的违规行为,建立以学员评价为主的教练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监督评价体系,建立教练员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
《意见》也要求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驾驶培训机构应在服务场所、互联网等公开费用项目和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培训信息卡费、“结业证书”费等其他费用。任何组织和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垄断培训价格。
此外,南宁还将规范驾驶培训市场秩序,对发现驾驶培训机构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对驾驶培训机构及教练员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以各种名目向学员索取财物的,依法从重处罚。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
■特别提醒
驾考将有不少新变化
●今年年底前,全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必须实现人工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各设区市要建设完成三条时限计算机评判的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线。从明年1月1日起,未实现人工评判和计算机评判相结合的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场,一律不得开展相应的驾驶人考试业务。
●改进老龄驾驶人体检规定,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预约、连续考试,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一次性完成其他科目预约、考试、领证过程。
●调整小型汽车夜间考试方式,可在日间釆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
●要实行考场开放,公布考场布局、考试路线、考试流程,允许考生在考试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考试环境。
●全区将严格落实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的政策。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予以核发驾驶证,但驾驶证被吊销或被撤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