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消息,我省降低部分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由现行每人次700元降为560元,其他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等农机)为每人次400元。
驾驶证考试费自“十一”起降低140元,年均减轻社会负担6亿-7亿元。近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从10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办法将进行改革。
同时,改变驾考一费制收费办法,实行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分科目报考、分科目收费。其中,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为每人次80元;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考试为每人次24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三)中,道路驾驶技能项目考试为每人次200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项目考试为每人次40元。其他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为每人次80元;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考试为每人次16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科目三)中,道路驾驶技能项目考试为每人次120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项目考试为每人次40元。
以前,驾考费用为700元,“改革后,年均减轻社会负担6亿-7亿元。”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解读说。同时,取消体检费。
收费新政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
一 异地考试
比如可以在济南考科目一,在东营考科目二,之前很多工作调动的申请人不得不来回奔波考试。
二 网上自主预约
9月份在青岛、东营、淄博开始试点。“济南市推行网上自主预约考试尚未出台时间表。”济南市车辆管理所相关人士介绍说。此外,申请人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提前1日取消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退还相应费用。
三 体检不指定机构
取消公安部门收取的与机动车驾驶许可相关的身体条件检查费。公安部门要求提供身体条件证明时,不得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检查并收取检查费用。
四 收支两条线
考试收费单位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