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员“吃、拿、卡、要”、酒后教学等最高可罚款3000元,情节严重的,吊销训练员证;出租车电召后却遭司机无故爽约,的哥的姐最高罚款可达2000元;开汽车租赁公司至少要有20辆小车,不能提供驾驶劳务……我市新修订的《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昨天,市运管局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驾校学车
教练吃拿卡要最高罚3000元
昨天,市运管局负责人说,《条例》对驾校和教练员的违规行为更加明确,如教练员不得收取学员财物、不得酒后教学、不得使用非教练车辆从事驾驶培训、不得在教学期间离岗。违者将面临500至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教练员证。
驾校在未经核定的场所开展培训;使用非教练车辆开展培训;对学员培训学时弄虚作假,未使用统一教练车标志,驾校将面临最高2万元,最低5000元罚款。同时,还可能被责令停止招生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