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月14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交管部门推出的6项便民利企新措施,这是公安机关集中推出60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新举措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四场。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主持发布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副巡视员刘宇鹏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郭林介绍,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推出更多更高质量的服务举措,着力解决好群众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不方便等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多次专题研究。去年,公安部连续召开三场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60项便民利企措施的有关落地情况。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公布的6项公安交管改革新措施,包括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等。这些改革举措看起来很小很细微,但却能让老百姓生活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
李江平通报,公安部在总结前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此次再推出6项改革新措施,包括3项试点推行改革措施、3项全面落实改革措施。
3项试点启动的措施主要是围绕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在交管领域应用、优化驾驶人记分管理等方面。
一是试点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核发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减少纸质证明标志,免去群众粘贴麻烦。
二是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达到相关要求的,减免部分交通违法记分,发挥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
三是试点提供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对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公安交管部门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各方及其代理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处理结果。
这3项措施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在部分省(市)先行试点。
3项全面推进的改革措施主要是总结推广已试点的改革措施,推进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落地,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让更多群众企业享受到便利实惠。
一是全面推行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在部分省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承租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查询、自助处理承租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避免两地奔波;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接受处理,经租赁企业申请并确认无误的,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名下,减轻租赁企业负担。2020年3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
二是全面推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在300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机动车转籍,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三是全面推行交通安全导航提示服务,在部分省市试点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占路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交通安全信息导航提示服务,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
这3项措施将于2020年3月底前,在全国全面实施。
据悉,2019年,公安部在涉及车检、驾考、号牌管理、事故处理、互联网服务等方面的系列公安交管改革措施落实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2019年上半年,推出了10项交管便民利民服务措施。“驾驶证全国通考”、“异地分科目考试”等改革措施全面落地,2000多万名群众享受到跨省异地考试、车检、补换证等便利。
2019年下半年,又推出公安交管6项服务新措施。目前,汽车4S店快捷代办服务加快推进,5000多家汽车4S店开展购车、选号、登记“一站式”服务;便利租赁汽车处理交通违法试点启动,北京、河北等10个试点省市已备案汽车租赁企业1000余家,便利处理交通违法1万多笔;临时入境车辆人员出行更加便利,交管部门在入境机场、港口等地设立服务站点240多个,牌证手续更加简化,入境即可就地申领;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扩大试点,已有300个城市落地实施,20多万名车主直接在转入地办理车辆转籍,减少两地往返;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全面推广,300多万人次在网上接受审验教育和教育;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导航提示试点顺利,23个省份已试点推行,通过高德、百度、腾讯等导航软件累计发布交通安全预警信息15万余条次。
为保证6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落地见效,下一步,公安部将制定配套制度规范,升级信息系统,精心组织推进,狠抓改革落实,深入开展评估问效,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惠民利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