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考试中心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完善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制度和程序规定,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在全省全面推行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智能化评判模式的相关要求,交警支队将于2016年9月12日起,对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的相关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在此期间将暂停“科目三”的考试。
据悉,智能化评判模式就是通过在考试车辆上加装计算机、定位系统、传感器、音视频采集等设备,由GPS定位与惯性导航获取车辆位置信息,通过车载工控机进行评判,最后由4G无线网络将评判数据和考试过程音视频资料传输至服务器,进而实现对考试项目的自动化评判,能够有效规避各种人为因素干扰,促进考试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今年,东北省驾考“科目三”将全部实现考试智能化评判模式,智能化评判模式的全面推行和深度应用,最大限度地消除了考试评判的人为因素,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全省考试工作构筑了一道防火墙和安全门,同时,也为广大群众申领驾驶证提供了一个优质高效透明的考试环境,升级后的“科目三”电子智能评判系统,考试内容和评判标准不变,使得考试更加人性化,有助于考生通过考试。同时,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具有极其重要的源头性、基础性作用,也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更有利于杜绝“马路杀手”的产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考试中心主任邢海波表示,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给广大考生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十月中旬考试中心将恢复正常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