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目三灯光操作表如下
二、操作口诀
会车跟车有路灯,直行路口照明好。
远光只有两处有,照明不亮硬要求。
远近交替看似多,其实算来就两点。
一是超车远近闪,二是通过特殊段。
另外三个特殊点,都先要开警报闪。
故障停车改示廓,雾天要把雾灯加。
三、具体操作内容
(1)开启近光灯
1.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
2.夜间直行通过路口;
3.夜间与机动车会车;
4.夜间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
(2)开启远光灯
1.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
2.请将前照灯换成远光灯。
(3)远近灯光交替闪烁
1.夜间通过急弯、坡路;
2.夜间通过急弯、拱桥;
3.夜间通过拱桥、人行横道;
4.夜间通过坡路、拱桥;
5.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6.夜间超越前方车辆。
(4)雾灯+危险警示灯
雾天行驶。
(5)小灯(示廓灯)+危险警示灯
1.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
2.路边临时停车。
(6)近光灯+左(右)转向灯
夜间路口左(右)转弯。
四、注意事项
(1)考前检查灯光是否全部复位;
(2)考试结束关闭所有灯光;
(3)不抢口令,等播报结束后,再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