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根据合同条例,今后驾校必须为学员提供“先学后付、计时收费”的培训服务。学员在报名学车时不用一次性交齐学费,而是在每次上完课以后,按预约时间段的学时价格支付培训费用。
合同规定了,驾校必须提供便捷的培训信息查询方式,公开教练的基本信息与服务质量情况供学员选择。学员拥有自主预约培训时间、选择教练的权利,同时必须按要求办理签到、签退手续。
未按照流程预约培训时间者,驾校有权中止培训,因学员自身原因放教练“鸽子”的,驾校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同时,合同还明确,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因违法行为而造成交通事故的,驾校必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