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道是指供各种车辆纵向排列、安全顺适地行驶的公路带状部分。行车道由车道组成,车道就是供单一纵列车辆行驶的部分。行车道中的车道只包括行车车道和超车车道,而不包括其它起特殊作用的爬坡车道、变速车道等,由于它们的功能和作用不同,未计人行车道当中,所以我国的行车道是车道数乘以车道宽度。
车道数是根据预测规划的交通量和单车道设计通行能力等因素确定。在我国,二级和三级公路基本上采用双车道,对于平原微丘区的二级公路,当混合交通量较大、并且将慢车道分开又有困难时,可划线分快、慢车道,但仍属双车道。四级公路宜设计为双车道,交通量小的路段可采用单车道。设计速度为120km/h的高速公路,按通行能力需要可设单向二车道、三车道、四车道即双向四车道、六车道、八车道。设计速度l00km/h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当交通量超过四个车道的通行能力时,其车道数可按双数增加。一级公路紧靠行车道布设慢车道时,可利用路基宽度中的硬路肩和土路肩部分,作为非机动车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