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的考试内容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超车、让车、会车、跟车、掉头、变更车道、通过路口、学校区域、靠边停车、夜间行驶等。
新科目三就是考你在道路上行驶时的综合能力。比如:上车前要围绕车辆转一周,看车辆周围、底部是否有障碍物,上车姿势、驾驶姿势和操作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知道系安全带,起步前是否观察仪表和三镜,气压制动车辆的起步气压是否达到要求,发动机有无异常响声,起步、变速和停车方法是否正确,超车、让车、会车、跟车时应遵循的原则,转弯时的方法,变换车辆行驶车道、位置时的方法,遇到交通标志是否能按照要求去行驶,能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能否知道各种道路上本车辆的行驶位置、速度,掌握车辆位置的能力,夜间行驶时能否正确使用灯光,遇到应该减速的路段是否知道减速,行驶途中是否注意观察仪表和三镜,以及应付、处理道路上各种复杂交通、路面条件下的综合能力。
夜考注意事项:
一、 灯光的使用:
1、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会车时,须距对面来车150米以外,互相关闭远光灯,改为近光灯,如果对面来车没有关闭远光灯,可变换远、近光灯,示意对面来车关闭远光灯。
2、超车时,变换远、近光灯,示意前车让路。
3、如果在行驶的过程中,发现后面车辆用远、近光示意时,只要有让路条件,就必须及时让路。
4、跟车行驶时,不要使用远光灯。
5、在有路灯照明的道路上行驶时,不要使用远光灯。
6、在掉头时,或遇到交叉路口时,不要使用远光灯。
7、起步前,关闭双闪灯,停车后,开起双闪灯。
二、减速行驶:
因夜间视野变窄,视距变短,所以,一定要放慢行驶速度。
三、其余的注意事项,与路考类似。
一、上车准备:一定要围绕汽车转一圈,开车门前要观察后方情况。
二、起步:上车门关后要面带微笑向考官问好,然后调座椅、系安全带、调反光镜、看档位是否在空档上,踩油门,看仪表是否转动,然后说:报告考官:仪表正常,请求起步。同意后,踩(离合器)、挂(一档)、打(转向灯)、鸣(笛)、看(左、中、右后视镜)、松(手刹)、抬(离合器)。
三、直线行驶:注意方向要平稳,不要作蛇形行驶;发现有障碍物要及时减速,另外20秒要左右看后视镜。
四、变更车道:要打转向灯,要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能因判断车距不合理而影响他车正常行驶。
五、过横道线:过人行横道线时要减速、鸣笛、左右看(尽管道上无一人,我们要做好是精神病人的准备),有行人在过横道线上时要停车让行。
六、通过路口:通过路口一定要减速慢行、左右看、避让行人和优行车。转弯通过路口要打灯并还要观察侧前方(时速不超20)。
七、掉头:车速要降到10码以下(一档),选择在直路对面无来车时。注意转向灯且不得妨碍他车和行人通过。
八、靠边停车:打转向灯,观察右反光镜,减速到二档,停稳后(不能压车道边线且距车道边线在30CM以内)先拉手刹,挂空档,再松离合器和脚刹,关转向灯、关发动机,松安全带。 要谢谢考官,一定要观察左侧及左后方的交通情况后才能开门下车,下车要关门(记住哟)
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
1、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扣分至不合格;
2、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3、制动气压不足起步,扣分至不合格;
4、车门未关闭起步,扣分至不合格;
5、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6、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7、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8、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9、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10、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11、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2、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13、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扣分至不合格;
14、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扣分至不合格;
15、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16、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17、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18、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19、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扣分至不合格;
20、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扣分至不合格。
2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扣分至不合格;
2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2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2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扣分至不合格;
2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扣分至不合格;
2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扣分至不合格。
27、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28、不按规定减速慢行,扣分至不合格;
29、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扣分至不合格。
30、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扣分至不合格;
31、会车困难时不让行,扣分至不合格;
32、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扣分至不合格。
33、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34、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扣分至不合格;
35、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扣分至不合格;
36、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扣分至不合格;
37、从右侧超车,扣分至不合格;
38、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39、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40、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扣分至不合格;
41、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扣分至不合格;
42、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43、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44、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45、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46、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47、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48、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扣分至不合格;
49、掉头地点选择不当,扣分至不合格;
50、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扣分至不合格。
5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扣分至不合格;
5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扣分至不合格;
5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扣分至不合格;
5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扣分至不合格;
5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扣分至不合格;
5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扣分至不合格;
5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扣分至不合格;
5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扣分至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