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带
紧急停车带
紧急停车带【emergencyparkingstrip;lay-by】指的是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供车辆临时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紧急停车使用的临时停车地带。紧急停车带的设置间距,主要考虑故障车辆可能行驶的距离和人力可能推动的距离。我国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紧急停车带设置间距在750m左右。
所谓“紧急停车带”,顾名思义是为“紧急情况”而备用的。在本市二环路、三环路设置紧急停车带,就是为了保证环路交通畅通,减少事故车、故障车的干扰而设计的。那么,紧急情况有哪些呢?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1999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对二环路三环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规定,下列三种情形属于紧急情况,允许机动车在“紧急停车带”停车。1.发生交通事故后,按规定允许自行处理的。2.行驶中发生故障的。3.交警示意机动车立即停车的。除上述三种情形外,其它的一般情况,就不允许在“紧急停车带”停车了,当然,极特殊情况仍然例外,如驾驶员突发紧急病症等。
另外,还有四点需要提醒司机注意:
第一,发生事故或故障的车辆,在驶入“紧急停车带”后,要按规定在车的后方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示宽灯和尾灯。
第二,事故处理完毕或故障排除后,在驶入车行道时,不得妨碍车行道上的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紧急停车带”是供紧急停车之用的,不能用来通行。凡在“紧急停车带”上行驶的车辆,都属违章行为。交通民警对这种违章,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四,无故障车辆严禁长时间停放在紧急停车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