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申请驾考的人员应当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符合规定的照片;本市核发的驾驶证,被依法注销以及吊销、撤销的相关证明。
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需经车管所核查属实。
●申请程序
自行申请驾考的,应由本人向上海市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提出申请;
车管部门对于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同时按受理时间先后,确定申请人参加科目一考试日期,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确定科目二考试日期;科目二考试合格后确定科目三考试日期;科目三考试合格后,车管所按照规定制作并核发驾驶证。
需要提醒的是,现阶段,暂定科目一、科目三每周最高受理考试人数为60人,科目二不受考试人数限制。
“免培直考”需缴纳的费用:
●驾驶许可考试规费,每科目40元
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结,即“考一补一”收费一次,依次类推。
各科目考试按科目单独计算。
●社会化考点考场使用费
科目一考试免考场使用费。
科目二倒车入库(考一补一)40元/次、场内驾驶技能考试(考一补一)60元/次。
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考一补一)20元/次。
“考一补一”仍未合格的,下次考试仍按上述标准执行。各科目考点考场使用费按科目单独计算。
●驾驶证工本费
每证10元。
●其它费用
申请人如因训练需要,向社会化考点另行提出训练需求的,相关收费由双方自行协商。
申请人缴付的驾驶许可考试规费由相关社会化考点代收,考点应当在出具的发票中注明,车管所按规定缴付市财政。考点考场使用费付费方式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