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本本小编看到有不少学员想考摩托车驾驶证,却由于不懂摩托车考试规则而犹豫观望,于是摩托本本小编整理了一份摩托车考试规则和注意事项,有需要的学员可以自取哦~
1.科目一,又称科目一理论考试,和小车的科目一考试一样,都是理论题,即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考试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相关知识。考试形式为上机考试,50道题,90分及以上为通过。
2.摩托车科目二为100分,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当场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然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10日后方可重新预约考试。
科目二为驾驶技能考试,考试项目包括3项必考:桩考(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碰擦桩杆,车身出线,移库不入,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不合格)、单边桥(①其中有一车轮未上桥,每次扣20分;②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每次扣10分)、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①车辆停止后,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厘米,不合格;②车辆停止后,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厘米,扣20分;③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厘米以上,扣20分)。
3.摩托车科目三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摩托车科目三考试又称大路考,要求跟科目二考试一样,10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包括上车起步、直线行驶、直角转弯、加减挡操作、通过路口、通过人行横道、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交站台、变更车道、掉头以及靠边停车。
具体的考试标准可以在元贝驾考-考试-考试标准上看到噢~
4.科目四,又称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试,和小车的科目四考试一样,也是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为两项内容,除了路考,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考试,俗称“科目四”,考量“车德”。因为这个考试在科目三之后进行,所以大家都习惯称之为科目四考试。但是实际的官方说法中没有科目四一说哦。
5.考试结束后还要按工作人员指引,到指定位置签字确认考试成绩,不签字的,成绩作废。
6.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5次。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它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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